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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医院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二、参与物业服务招标与合同的制定,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三、拟定医院物业服务的管理计划,经常督促检查,按时总结汇报。
四、监督检查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,严防差错事故。
五、按时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分,并提出处理意见。
六、协调物业公司与医院各科室、各部门之间的关系。
七、协助保卫部、总务部做好该部门物业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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